第二十七卷·第三十四章 剑下请留人(1 / 2)

·第三十四章·

剑下请留人

四周皆有火花冒起,火焰忽明忽暗,充满了律动,演化出种种说不出来的奥妙。我们脚下的泥泞已然消失,山神老儿面无表情,伸出双手,去抓袭来的两条虫子。肥虫子一冲至山神身前,骤然刹住车,金光大放,如一轮烈日,那些暗色金光转化的游丝,无意识地游动,山神平推一掌,刚刚能够抗衡肥虫子的冲势。火娃则浑身红艳,往日黑色的躯壳瞬间变了颜色,似乎准备把面前这一个黑影,给焚烧成灰烬。它其实有这个能力,因为它这心火,属性纯阳,并非只是引燃骨骼里面的磷,而且能够灼烧灵体,这也是朵朵一直不怎么待见火娃的原因。然而它厉害,那山神老儿却更加厉害,它根本就不跟这小哥俩儿拼斗,只是手掌虚张,遥遥顶住它们的冲劲,不让这两个小凶物,靠近自身。

那边在僵持,我这里却是热火朝天,那个一米四几的美少年,再加上一个还要矮小的毛猴子,正是我此刻的对手。跟这两个分身拼斗,我有些吃亏:它们正常站地,我却需要弓着身子。不过有鬼剑,我倒也不怯什么,剑法牵引间,我也能够学习很多用剑之道。攻击唯有三式:砍、割、刺,然而就是这三式,却演变出万般变化,舞动之中,水泼不进,不留半点破绽。而且鬼剑周旋之间,还有隐隐的吸转之力传来,对付灵体,天性克制。

我的两个对手,一个用扇,一个使棍,用扇子的美少年潇洒,时收时放,不断有扇花展露,看着美,然而十分阴毒;而那个毛猴子,和《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样使棍,来势汹汹,不断卷起风声,在我耳边炸响,身子跃起,棍子从头劈下,携狂猛之威。我与这两位斗敌,虽然一时间还占有上风,然而手心发麻,脚步也是有些凌乱。

我和杂毛小道当初以为这荒郊野地中的附山野怪,不过是个小角色,手到擒来,此番一接触,方才知道,棘手得很。

既然已经谓之以神,那么必定有些手段。

不过敌方的手段越是强悍,越激起了我的好强之心。要知道,我自十一月末逃亡之旅以来,一直都是被人像撵狗一样,四处奔逃,而且为了自己的清白和以后能够沉冤得雪,我还不能够痛下杀手。只能跑,不能还手,这般束手束脚的战斗,我早就已经窝囊到了极致。人心中憋闷,自然是要找些事情来发泄的,而在我们面前的,则正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如此良敌,怎能让我不兴奋?

见那毛猴子一根铁棒子再次捅来,当下我卖了个空子,抽身后撤,左手从怀里掏出久未开张的震镜,对着它当头就是一照。蓝光一闪,别说是这毛猴子,便是旁边挨着的持扇美少年,身形也不由得一滞。就是这一下,我心中狂喜,口中高诵真言,曰:“镖!”在这嗡嗡的回响声中,我一剑斩去,正中这毛猴子的头颅。

这毛猴子极矮,一斩之下,鬼剑发光,凶煞莫名,然而因为角度关系,并未削中此物的脖颈,而是贴着脑袋,削下一层头皮来。

这东西是灵体,乃山神分身,没想到被削开的头盖骨下,竟然也显露出了白森森的脑浆子,像开水一样直冒。毛猴儿大惊,顾不得与我作对,返身朝着本体跑去,而旁边的美少年则持扇,顶住了我的追击。

不过这美少年虽是扛住了我,却未提防旁边伸出的一只纤纤素手,一把抓住那个毛猴儿的头颅,那手指,已然伸进了脑壳里面去。这手的主人自然是小妖,正在与那娇美小娘子拼斗的她显得格外轻松,见到这边有便宜,立刻身形一闪,平移此处,将那毛猴儿的脑浆,给搅成了一团。

普通实物若被这一搅,早已小命皆无,但到底是灵体,除了口中继续发出让人耳朵发麻的惨叫之外,它竟然还能凶悍地回棍袭来,欲将小妖的头颅,当作熟透的西瓜。

小妖哪里能够栽在此处。只见她一伸手,便将那拼尽最后一丝气力的棍棒抓住,接着俯身一吸,将那奶白色的脑浆子,悉数吸入了自己的鼻孔中。看到她这模样,我不由得想起了初见小妖时,这小狐媚子嚷嚷着要吃人肉的情景。

有的人平时看着无害,然而到了真正决定性命的时刻,却能表现出极端的狠戾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