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小娇妻(1 / 2)

第二天一早,沈璁是被窗外耀眼的天光晃醒的。

在陌生的床上醒来这件事,让他在一时间有些恍惚。

前后也憋了几个月了,不止是身体,还有心理上的,他昨晚多少有些过火,结束后裴筱几乎昏死过去;他将人抱回床边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裴筱家里竟然只有这么一张小小的单人床。

在这张拥挤的小床上,裴筱几乎要将半个身子都叠在他身上,两个人才勉强睡下。

他有洁癖,还认床,在这么拥挤的地方,睡在硬到膈人的床板上,他是有想过要回家休息的,但搂着裴筱的手实在舍不得松开,他只好接受了自己肯定会失眠一整晚的结局。

伴随着怀里裴筱匀长的呼吸声,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又怎么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甚至还整夜无梦,一直睡到天光大亮。

就在他脑子还一片混沌时,裴筱正好推门进屋,手里端着一个冒着袅袅热气的白瓷杯子,笑盈盈道:“你醒了?”

“还以为你会早起,枉我天都没大亮就跑了好几条街,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家洋人的咖啡馆正好还在营业,哪知道七爷居然一觉睡到了现在。”

裴筱嘴上明明含嗔带怪,但放下杯子后一转身便能瞧见,他眉梢眼角里都是浅浅的笑意。

“赶紧起来吧……”

他温柔地催促着,刚走到床边,就被沈璁有力的手臂一把揽住了细腰,拽着一道倒在了床上。

“七爷!你别闹了……”

看着沈璁半裸的上身,完整地暴露出像雕塑一般完美的肌肉线条,昨夜的小野猫嗖地一下就红了脸,就连这点娇羞竟也来得恰到好处。

裴筱缓缓垂眸,小声道:“大白天的,这破地方可不比马斯南路……楼下还住着人呢……”

见沈璁虽然没有听劝松开他,但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动作,只是一下下轻轻揉着那颗眼角的泪痣,他便讨好地往沈璁的掌心里凑了凑。

“咖啡我都端去楼下的小厨房热两回了,也不知道还好不好喝,只能‘委屈’七爷了。”

“你知道我会早起——”沈璁手心紧贴着裴筱细滑的脸颊,大拇指还是有一下没一下地揉着那颗漂亮的泪痣,轻声问道:“还知道我早上有喝咖啡的习惯?”

“嗯。”

在沈璁的掌心里,裴筱舒服地眯起了眼睛,诚实地点了点头。

第二次带裴筱回家时,沈璁在门边跟喜伯吩咐过,把第二天上午的工作都往后推一推;因为当时他并没有要刻意避人,裴筱也听到个大概。

虽然第二天沈璁并没有早起,但喜伯还是一早就送来了咖啡,只是为怕吵醒沈璁,当时就被裴筱拦下了。

“所以我猜,七爷就算没有工作的时候,也不习惯懒床,而且——”他缓缓睁眼,说着挑了挑眉,狡黠地看着沈璁,像一只妖媚又狡猾的狐狸,“起来后一定会喝咖啡。”

裴筱一定是只男狐狸精,这点沈璁早就知道了,但他没想到这么个天生就该狐媚众生的主,居然也有如此细腻周详的一面。

十里洋场里最风情万种的交际花,善解人意起来竟也可以是一朵美艳动人的“解语花”,裴筱好像完全没有缺点;沈璁觉得他现在的样子,简直像极了沈克山口中的那个所谓的“贤妻”。

这样“诡异”的想法把沈璁自己都给逗笑了,他捏了把裴筱的脸,然后一个翻身坐了起来,穿上衬衫,算是放过了裴筱。

裴筱也跟着起身,像是有意在身体力行沈璁那个“可笑”的想法似的,体贴地把那杯“命运多舛”的咖啡端到了沈璁面前。

就着裴筱的手,沈璁低头尝了一口。

说实话,咖啡的味道很一般,但

他一抬眼,看到裴筱那双漂亮的桃花眼里泛起点点期待,便再也舍不得糟蹋美人的一番心意了。

抬手接过杯子时,他故意“下流”地在裴筱手背上揩了把油,然后仰头间便将咖啡一饮而尽。

“我在楼下小厨房的炭炉上坐了粥,都十一点过了,七爷就不饿吗?”裴筱撤走沈璁手里的空杯,眼角佯嗔带媚地瞪了沈璁一眼,“不过裴筱手艺有限,七爷若是不愿将就,那就只能回马斯南路去吃了。”

趁着裴筱背过身的功夫,沈璁悄悄起身,从背后缓缓将人锁住。

“怎么?百乐门里最风骚的交际花今日也要为我洗手作羹汤了吗?”一双贼手游走在裴筱平坦的小腹上,他贪婪地吮吸着对方耳后的花香,“我还没见过裴老板穿围裙的样子呢,要不要试试——”

他说着说着,声音便越来越低,在裴筱的耳边就好像恶魔的蛊惑。

“下一次,只穿围裙。”

“七爷!”

裴筱撒娇似的拖长着尾音,一把抓住沈璁的大手,转头愤愤地瞪了对方一眼。

不是不情愿,只是眼下他租住的老旧阁楼,跟沈璁在马斯南路的小洋楼实在比不了。

想起昨晚最疯狂时,就连脚下年久失修的木质地板都在“咯吱”作响,一副随时都要承受不住的样子,他现在还是会脸颊滚烫,心有余悸。

房子倒是塌不了,但他楼下的确租住着一对小夫妻;唯一让他感到庆幸的是,今早下楼借用厨房时,他发现楼下小夫妻那个每天都会笑着找他要糖吃的小女儿,被送回了乡下的奶奶家。

他已经管不了那对和善的小夫妻有没有听到什么了,至少小孩子没有听到就好。

昨晚疯起来顾不上,现在清醒着,他可不敢跟沈璁再在这栋破房子里白日孟浪。

沈璁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很快松开了手,慵懒地靠在床框上,对着裴筱勾了勾手,“过来——”

“还不饿,再陪我躺会。”

理智上,裴筱很清楚沈璁是什么人,更清楚这样的“邀请”十分危险,但冬日里难得明媚的天光落在沈璁身上,让他看起来是那么真诚。

在这一刻,沈璁好像不再是那个叱咤上海滩商圈,让人闻之色变的“活阎王”;也不是在外滩十里洋场里那个挥金如土,风流成性的沈家七少爷。

他似乎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青年,身上还穿着褶皱的衬衫,租住在一条老旧小巷的阁楼上;就连那四分之一的葡国血统,给他的也仅仅只是一张比常人更加英挺帅气的脸,除此之外,并无特别。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就好了。

裴筱想着。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他就可以跟沈璁永远窝在这一方小小的阁楼里,就像楼下的那对年轻小夫妻一样,过着最简单的生活,再也不去理会外面的世界。

他想得出了神,一双桃花眼不由自主地盯着沈璁,脉脉含情,然后竟鬼使神差地躺进了对方怀里。

不过好在,沈璁并没有做出什么“荒唐”的事情来,他抱着裴筱,一直都眯着眼睛,舒服得好像睡着了,只有手指还是跟之前一样,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着裴筱眼角那颗桃红色的泪痣。

昨晚,感觉到裴筱的眼泪流进自己的指缝中时,他就在想,那一刻,当裴筱的泪痣被眼泪沾湿,样子一定可怜极了,也委屈极了,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无助地耷拉着,任谁不是我见犹怜。

裴筱很清楚自己的魅力所在,也知道自己眼角的泪痣好看,但那只不过是他魅惑男人的一点小工具;他不会知道,在某一个瞬间,因为想象着这颗泪痣的样子,沈璁真实地感受到了心脏猛地一记抽痛。

在沈璁怀里窝了不知道多久,直到两个人都昏昏欲睡,裴筱才终

于鼓起勇气,试探着轻轻唤了声:“……七爷?”

“嗯。”沈璁懒懒地应着。

“其实那晚……在钱二的包厢里……我没有……”

裴筱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说,其实他还是很希望沈璁可以相信自己的。

“我知道。”沈璁低声打断道。

裴筱猛地仰起脸,满脸震惊地看着一脸镇定的沈璁。

“是钱二那个抽坏了脑子的畜生,逼着李茉莉陪自己抽大烟,李茉莉不从,性子又烈,这才得罪了钱二。”沈璁平静道,说着缓缓睁眼,看到自己怀中的裴筱一脸惊讶,“你只是刚好经过而已。”

裴筱猛地撑起半身,“你早就知道了!”

“嗯。”沈璁点点头。

他知道,裴筱是想问,既然他早就知道了,为什么还要一直躲着自己,把自己仍在大街上。

但关于这个问题,他不并想回答。

见裴筱在自己怀里倔强地梗着脖子,瞪大了那双漂亮的桃花眼,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他伸手轻轻拍了拍裴筱的脑袋,然后稍稍用力,温柔却也不由分说地将人塞回了怀里。

“没看出来啊——”他手指摩挲着裴筱的脸颊,故意调笑道:“我们裴老板这么个‘柔柔弱弱’的大美人,居然还有替人打抱不平的时候。”

“其实……”裴筱没有继续纠结刚才的问题,也并不觉得平安夜那晚的事情自己处理得有多伟大;他眸色暗了暗,踟蹰良久,最后还是诚实地小声道:“我师父就是抽大烟抽死的,就死在我面前。”

艰难的喘息声和沙哑的咳嗽声中,冯吟秋端着烟杆,躺在床上,一阵吞云吐雾后,满足地闭上了眼睛。

一旁的裴筱厌恶地捂住口鼻,转身准备离开。

然而就在下一秒,他刚刚背过身去,就听到身后冯吟秋发出一声恐怖地哀嚎;他惊恐地回头,看见床上的冯吟秋突然浑身抽搐,几分钟后就没了气息。

就算他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去请了大夫来,最终仍然回天乏术。

当时那一幕可怕的场景直到今天仍然历历在目,每每想起,还是让裴筱不寒而栗。

“所以七爷……你相信裴筱……”他仰脸认真地看着沈璁,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底泛起点晶莹的笃定,“我永远都不会碰那些脏东西的。”

沈璁低头,微微蹙眉,揉了揉裴筱细软的头发。

他轻拍裴筱的后背安慰着,良久后,手掌停在了对方左侧肩胛骨下方的伤疤上。

“可我记得你说过,你师父也经常打你。”他的声音很轻,完全没有质疑的意思,听上去只是寻常的关心,“难道你不应该很恨他吗?”

恨吗?

裴筱被这个问题难住了。

太小的事情,他现在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自己家里应该是很穷的,所以才会不到三岁就被父母卖掉了。

据冯吟秋后来说,他一眼就看出裴筱是个唱戏的好苗子,所以才掏钱把人买了回来,准备收作徒弟,继承衣钵,等他老了,唱不动了,还能给他养老。

那会的冯吟秋是真的红,北平城里最炙手可热的大青衣,日进斗金,追捧者无数;裴筱跟着他学戏,有干净整洁的新衣服穿着,宽敞明亮的四合院住着,还有老妈子照顾,也算过了几年好日子。

但坏也坏在冯吟秋实在太红了,而且红得飞扬跋扈。

也许是小人得志,也许是年少成名,身边任何同行,甚至班主,他都从不放在眼里,就连追捧他的富家少爷若是不合心意,他也敢随时挤兑两句。

其实他没有真的做过什么,因为根本不屑,但那张嘴的确是不饶人的。

这也是为什么裴筱后来并不讨厌李茉莉的原因,甚至有的时候,李茉莉阴阳

怪气的样子在他看来还有些莫名的亲切。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性子,捧着冯吟秋的人能从西直门排到大栅栏去,恨他的人也能排这么远。

终于,几年之后,他被人毒哑了嗓子。

传统戏曲都讲究唱、念、做、打,其中青衣更是尤以唱功为主。

很快,在确定冯吟秋的嗓子再也好不了之后,他就被赶出了戏班,裴筱人生中唯一一小段无忧无虑的童年也就此结束。

冯吟秋是个极其骄傲,甚至自负的人,就算舞台生涯彻底结束了,他也仍然坚信自己才是最好的大青衣;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小徒弟的身上。

毕竟,当初就是因为看出裴筱天生是块唱戏的料子,他才买回了这么个小人儿;所以他相信,十几年后北平城里最厉害的大青衣就算不是他,也一定是他教导出来的小徒弟。

但当时的裴筱还太小了,并不懂这些。

起初,他只是觉得师父可能心情不大好,离开戏班后,几乎没有再笑过;押着他练功的时间越来越长,要求也越来越严苛,就连脾气好像都变差了,经常动手责罚他。

但在戏班子里,他见过,别人的师父也是会打人的,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只是默默地加倍努力,想让师父开心一点。

可惜,很显然,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并不能弥补冯吟秋从云巅跌落沼泽的空虚,除了盯着裴筱加倍努力地练功,他开始有了更多的消遣,排解那些郁结的苦闷。

喝酒,赌钱,整夜整夜的不回家。

裴筱渐渐发现,师父打自己已经不仅仅是因为练功了。

冯吟秋喝多了要打他,赌钱输了要打他,输光了没钱买酒还是要打他……

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恨师父的。

再后来,冯吟秋染上了烟瘾,因为经常抽得浑身瘫软,人事不省,倒没以前那么多力气打他了。

但昂贵的鸦片也败光了一代名伶这十几年攒下的全部家底,他们终于搬出了那间宽敞明亮的四合院,渐渐穷得吃不起饭,穿不上衣。

“饿肚子的感觉……真的太难受了……”裴筱攥着沈璁的袖口,轻轻叹了口气。

冬天穿着破洞的布鞋,走在北平的冰天雪地里,每次脱下鞋来,都能看到自己冻乌的脚指盖,冻疮总是又疼又痒,让人连觉都睡不好——

这样的感觉,裴筱现在都还记得。

那时候他真的很恨冯吟秋,而且发誓,等长大以后一定要离开师父,只要能吃饱饭,穿暖衣,他做什么都愿意。

直到几年后的一天,当他身染重病,高烧不退,昏迷不醒。

那是他第二次觉得,自己可能就快要死了。

混沌中,他隐约感觉到有雪片落在自己的脸上,还以为一切都是幻觉;但当他中间迷迷糊糊醒来时才发现,是冯吟秋背着自己,跪在一家药店门口,求大夫救救他。

那个时候他已经十几岁了,再也不是个一手就能拎起来的小娃娃,而冯吟秋的身体也早就被鸦片毁了大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

裴筱不知道师父是怎么把自己弄到药方门口的,但他知道,在跪了几个小时之后,药店的老板终于赊了一包草药给冯吟秋。

那一计药汤算是暂时吊住了裴筱的半条命,但他病得太重,又拖了很久,不是一副药就能治好的。

几天之后,他看到冯吟秋带了个男人回家,然后把他搬到了隔壁的柴房去。

那天晚上,他不知道那个陌生男人是什么时候走的,但一整晚,他都能听到哭声。

冯吟秋是一个多么骄傲的人啊。

裴筱亲眼看见他被人毒哑,曾经的一代名伶,大青衣,现在就连说话都像是一面破掉的铜

锣,难听极了;他被赶出戏班,赌博酗酒,染上烟瘾,不人不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