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商律与币制(1 / 2)

第三百五十八章

吴正义的这一通关于经济危机原因的分析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可。

琼崖侯可是大唐最会赚钱的人,而且还出手解决了这次的危机,他的话当然很有说服力,支持他的人很多。

不过也有不少人不太看好他提出的经济整改方案,特别是新币制的建立。

从先秦起,铜钱就是最主流的货币。

伴随着铜币的流行,各种弊端跟着出现,但是上千年过去了,要是有人能找出取代铜币的办法早就废除铜币了,哪里还用等到现在?

有点见识的人都知道,铜钱能成为主流货币,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铜的稀缺性。

大唐近年来是在安南、山南和南洋发现了几个铜矿,但是铜的产量并没有太大的提高,反而因为电力的出现,导致作为货币原料的铜资源更加的紧缺。

大唐的铜币依然是供不应求。

不看好吴正义提出实行新币制的人实在是想不到他要怎么解决这个困扰了人们上千年的问题。

至于说其他两条,人们普遍比较看好。

尤其是那些商人,这次的经济危机让他们看到了很多商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平时这些问题被隐藏在快速增长的经济发展之中,没人会在意,但是吃一堑长一智,商人们是最期待相关律法完善和产业调整的。

那些损失惨重的海商更是对吴正义的提议赞成的不能再赞成了。

回过头来想一想,他们冒着巨大的风险开拓海外市场,却放着大唐这个可能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无动于衷,真是傻的可以。

看看琼崖侯府,人家是内外兼顾,在这次危机中不仅毛都没掉一根,还以拯救者的姿态把大唐的商人从泥潭里拉了出来。

可见大唐内部的确是个大有可为的庞大市场。

缓过气来的商人们很是期待朝廷的下一步举动。

吴正义和朝廷没有让他们等太久。

琼崖侯站上了朝堂,首先解决律法的问题。

吴正义早就让秦朗帮忙,找专家做好了经济相关的律法蓝本。

他把蓝本交给三省六部来审核。

朝中精通律法的官员都被这部经济律法中的严谨的逻辑、细致的适用条款给震惊到了。

他们仔细审阅之后,只是修改了一些细节便提交给中书省和皇帝审核批复。

刑部和大理寺把原本要过去,准备以这部律法中的制定原则和逻辑完善其他的律法。

孙伏伽和狄仁杰还专门来请教吴正义律法制定的一些事情,吴正义毫无保留的将专家提供的一些基本原则告诉了两人。

两人大受启发,回去仔细研究起来。

八月十二,朝廷正式颁布《天元商律》,并宣布于颁布当天开始执行。

有不少商人买了《天元商律》的简印本回去研究。

看过其中的内容,商人们先是惶恐,后来逐渐发现其中的律条虽多,但是正要认真执行起来,几乎没有给人钻漏洞的机会。

这样的商律对商业经营既是一种限制,也是一种保护。

仔细研究过新商律的人无不是感慨琼崖侯的天才想法。

搞定律法,接下来就是币制的问题。

吴正义在朝会上提出了大唐放弃铜币作为主要货币的就币制,实行以官制金币为基准、辅以新铸合金币、铜币、银币的复合金本位制。

复合金本位制抛弃原有的金银重量决定价值的原则,以含金量百分之九十六的二十克官制金币为一金币;含银量百分之八十六的五克官制银币为一银币;含铜量百分之八十二的十二克官制实心铜币为一铜币;另有面值不等的合金铸造的分币与铜币一起作为辅币流通。

新币制受律法保护,大唐银行旗下铸币厂拥有铸币授权,任何人不得私铸货币,违者严惩不贷。

新币制规定,一银币为基础货币单位,各种金属货币的兑换比例为一金币等于一百银币,等于一千铜币,等于一万分币。

金币与其他银币不能自由兑换,兑换金币需要到大唐皇家银行的柜台办理,且单笔兑换金币不得超过十枚,每人每年只能兑换一次。ωωw.Bǐqυgétν.net

银币与辅币的兑换没有限制。

另外,大唐自天元三月九月初开始,禁止黄金私下买卖,需要购买黄金制品的人可以到官营的金店购买,禁止黄金以金币外的其他形式参与商业结算,禁止黄金和金币流出国境。

民间可以用私藏黄金直接从银行换取相应价值的金币,黄金兑换金币不受兑换数量限制。

从新币制公布起第二月,大唐将开始旧币兑换新币,兑换比例为三个开元通宝兑换两个新铜币。

到天元四年底,原有旧币将强制退出流通。

新币制公布,立刻引来了无数人的口诛笔伐。

搞金本位没问题,铸造银币也没问题,用合金币和铜币来充当辅币更没有问题。

问题是金币不能自由兑换这条实在是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