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1 / 2)

最后大队部里知道这件事,出了一个惩罚制度。

一旦出现没有认领任务地抢人家的任务地的,发现一次扣除五工分。

主要是这个头不能开,一旦开了这个头大家都跟风去干的话。

大队里就没办法管理了,这一家子被当成典型直接就扣了五工分给米天晴了。

米天晴是真不知道还能有这么一笔意外之财,顿时想着这样的人多来几个多好。

可惜没有谁是傻子,惩罚制度一出本来有点小心思的人都沉寂了下去。

这件事整个大队部里都很乐意看到,这种行为私下里一直都有只是没有这次这么明着来。

现在因为米天晴一下子闹大了,他们也就借机出台了新的规定。

这里面唯一吃亏的就是米天晴,没有得到道歉不说还被人记恨上了,会有人说她不是拿到工分了吗。

他们是真的没想过这五工分米天晴用不了两个小时就能拿到了,十工分都用不了很久。

这次米天晴在地里待了这么久结果就五工分,这个时间成本大大的增加了。

米天晴这以后的好几都没有去上工,大队长还以为她因为那个惩罚问题生气了。

这件事大队长也知道是大队里的问题,很多东西他都不直接上门问米天晴了。

本来这两天大队长还想着让米天晴去弄一下拖拉机的,可是这件事一出大队长都不好直接找过去。

不过在听见米天晴已经很多天都没上工的时候,大队长有点忍不了了。

上门以后才发现米天晴这两天居然不在大队里,这件事大队长还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米天晴前天就去了公社,而且当天就找人传话回来说是要帮着公社派出所破个案子要几天才能回来。

也不知道米天晴没有介绍信怎么在外面待这么久的,大队长无功而返只能悻悻然去公社派出所问情况了。

米天晴毕竟是个知青,而且也不是公社派出所的直属职员,他作为米天晴所在大队的大队长还是有权利问的。

大队长去问了结果对方给的答案是这个案子需要保密,对方只能告诉她米天晴没有事很安全。

等米天晴回来已经是一周以后了,回到大队里的第一件事米天晴直接拿着证明和信件找到大队长让他帮忙开个介绍信。

这个介绍信不是米天晴自己想要的,而是公社派出所那边帮米天晴邀功用的。

大队长看了证明和信件当场就给米天晴写了十天的介绍信,米天晴拿着信件又去了一趟公社。

弄好一切米天晴就老实的过起了每天上午上工下午上山的生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生活。

不过他们这九个人的伙食是真不错,周边的知青们很多人都去大队长那边告状了。

大队长对于这件事只能说他们自己没本事,只要他们自己能抓那些小的野物大队长也是不会拿走的。

其实大队长对于米天晴他们天天吃肉也是有点想法的,可是大队里的规定就是小东西是自己的大东西需要上交。

米天晴他们从来就没有大的猎物带回来过,基本上就是一天一只野鸡或者野兔。

当然最近还是野兔比较多的,自从上次吃过之后大家都有点念念不忘的。

米天晴上山就专门去抓点野兔回家,野兔这东西繁衍的很快。